关于进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7 浏览次数: 2653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干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和廉洁自律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0年3至7月份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

二、考核时间

201151764

三、考核内容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新提任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个人总结

各被考核对象撰写书面总结报告。为突出实绩考核,要求考核对象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基础上,提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工作实绩概要材料(简洁明了,约1500字左右)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于5月19日之前通过OA系统发党委组织部“侯建生”。

2述职和民主测评

各学院试用期满干部要向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述职,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述职结束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范围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相同。

机关部门试用期满干部向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述职,述职结束进行测评,测评范围除本部门教职工外,同时根据干部分管工作的关联度延伸测评人员范围。

3、个别谈话

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谈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期间各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4、专项调查

对群众反映突出、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小组进行专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5、征求纪监审部门意见

由组织部就各被考核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征求学校纪委、等意见。

6、考核材料

考核小组根据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形成考核意见。

五、考核时间安排

1、5月17日至19日,被考核干部准备述职报告,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各基层组织确定召开述职测评会议时间后报校党委组织部。

2、5月20日至5月27日,各二级学院、部门召开述职测评会议。

3、5月28日至6月4日,党委组织部向党委汇报考核情况;向被考核干部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确定和反馈

考核工作结束后,组织部向校党委汇报考核情况,由校党委研究决定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或免除试用期职务。正式任用的,在相应范围内宣布,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延长试用期的,下发书面通知;免除试用期职务的,由组织部办理免职手续。

组织部将考核结果和意见向被考核干部和所在单位反馈,并填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校领导、组织部或委托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干部本人谈话,反馈考核结果和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七、考核组织机构和纪律监督

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参与、相关单位配合组成若干考核小组。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考核;组织部和纪委在考核期间联合接待教职工对干部考核的来信、来电、来访。

八、考核工作要求

1、各有关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按照校党委要求做好试用期满干部的考核工作。

2、被考核人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考核,要认真总结试用期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撰写工作总结。

3、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遵守考核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记录和反映考核的情况。

4、教职工有需要反映的问题,请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于2011年5月19日前寄送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60873545 邮箱:zzb@sit.edu.cn 。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党委组织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

 

 

附件: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月—年 月)

姓名

 

 

 

政治面貌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任职务

 

职责分工

 

任现职时间

 

 

 

 

 

 

 

 

 

 

 

 

 

 

 

 

 

 

 

 

 

 

 

(可附页,提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工作实绩概要材料(要求简洁明了,约1500字左右)

本人签字:

民 主 测 评 及 考核 意见

 

 

 

 

 

 

 

 

 

 

 

 

 

 

 

考核人签字:

纪委意见

 

 

(签字)(盖章)年

组织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年

党委意见

 

(盖章)年

             

校党委组织部制 2011年5月